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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学会举办国际学术会议,涉及台湾学者参会,在称谓、旗帜、证件等方面的法律合规要点?
台湾学者参会合规要点
称谓:必须使用"中国台湾""中国台北"等规范称谓,严禁使用"中华民国"等任何暗示"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称谓。
旗帜:会场不得悬挂"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或学会会旗;背景板、证件等不得出现违规标识。
证件:台湾学者应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参会,不得使用"护照"字样或将其作为"国际嘉宾"处理。
法律依据:一个中国原则是国际共识,《反分裂国家法》及相关涉台管理规定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分裂国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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