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聚英才 繁荣学术 聚焦国际 服务天府


  • 
  • 要闻
  • 国际交流
  • 海智计划
  • 科技期刊
  • 学会活动
  • 政策法规
  • 关于我们
    中心介绍 版权声明

学服律师在线

  1. 首页
  2. 学服律师在线
  3. 法律问答
有协会咨询,能否安排已怀孕的女性专职工作人员值夜班?
2026年2月9日 22:31

有协会咨询,能否安排已怀孕的女性专职工作人员值夜班?

律师 于 2026年2月10日 00:00 回复:

【咨询的问题】

有协会咨询,能否安排已怀孕的女性专职工作人员值夜班?

【解答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以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7个月以内的女职工,是否可以安排值夜班,视劳动强度而定,但用人单位安排女职工值夜班,应与女职工协商一致。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 四川科学技术厅 四川科技网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1号 邮编:610041 中心电话:028-85222367

Copyright © 2025 四川省科协学会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V2.7    川公网安备51010702043652号     蜀ICP备2020034085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