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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协会咨询,社会团体是否必须要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承担哪些职责?
2026年2月4日 18:42

有协会咨询,社会团体是否必须要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承担哪些职责?

律师 于 2026年2月5日 18:42 回复:

【咨询的问题】

有协会咨询,社会团体是否必须要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承担哪些职责?

【解答内容】

理事人数较多时,可设立常务理事会。根据《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理事人数较多时,可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法律链接】

《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理事人数较多时,可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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