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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协会咨询:政府机关或者外国法人能作为我国社会团体的会员吗?
答:不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社会团体是由中国公民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据此规定,政府机关不能作为社会团体的会员单位,外国法人不能加入我国社会团体。
相关规定:《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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