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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部分社团咨询,社团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及设立条件。
1.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是指社会团体根据开展活动的需要,依据业务范围的划分或者会员组成的特点,设立的专门从事该社会团体某项业务活动的机构。根据《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第二条规定,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常见形式包括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等。
2.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包括:(一)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是社会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得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法律责任由社会团体承担。(三)不得再设立下级分支机构。
3.社会团体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三项基本条件:(一)有规范的名称;(二)有固定的住所;(三)有符合章程所规定的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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