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四川省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体育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办法》[川民发(2020)91号]的规定,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直接登记类社会组织重大事项的监督管理。社会组织应按相关规定制定并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发生重大事项时,应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等相关部门报备。重大事项包括:
1.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换届改选等事项。
2.基金会吸收境外人士担任本组织理事。
3.设立经济实体,参加重大投资项目。
4.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撤销。
5.违反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
6.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活动。
(二)根据《四川省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体育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办法》[川民发(2020)91号]的规定,社会组织举办评比、达标、表彰、论坛等活动的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备。
(三)根据《四川省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体育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办法》[川民发(2020)91号]的规定,社会组织与境外组织和个人开展项目合作、联合举办活动、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及资助,组团出国出境参加国际会议,加入国际组织等国际交流活动的,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备。
特别说明:四川省民政厅已于2022年11月11日发布了《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征求<四川省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因此,待《四川省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和管理办法》出台后,如上述内容有变化,则应按照管理办法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