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的问题】
有促进会咨询,社会团体未按照章程规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影响到年检结论吗?
【解答内容】
会。根据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社会团体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视情节轻重,分别作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年检结论:(一)不符合条例规定的法人成立条件的……(五)未按章程规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的……其他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如果情节轻微且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者在年检结论作出前及时改正的,年检结论可以确定为“合格”。
【法律链接】
《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
第九条 社会团体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
第十条 年年检中未发现社会团体存在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年检结论确定为“合格”。
社会团体存在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情形,但情节轻微且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者在年检结论作出前及时改正的,年检结论可以确定为“合格”。
第十一条 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视情节轻重,分别作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年检结论:
(一)不符合条例规定的法人成立条件的;
(二)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章程核准的;
(三)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
(四)未按章程规定换届的;
(五)未按章程规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
(六)负责人管理违反有关规定的;
(七)设立或者管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违反有关规定的;
(八)财务管理或者资金来源、资产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
(九)因内部管理混乱以致不能正常开展活动,或者开展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十)其他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