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贵会咨询的相关问题,现作如下解答:
1.贵会是否具有接收捐赠的资格,是否可以开出捐赠票据?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相关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可以接受捐赠,政府机构仅在发生自然灾害时或者境外捐赠人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作为受赠人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才可以接受捐赠,其余情况政府机构不得接受捐赠。由于贵会系公益性社会团体,因此贵会可以根据贵会章程接受A公司捐赠器材,并在接受捐赠后向A公司开具捐赠票据。贵会接受捐赠后,可以将受赠的相关器材捐赠给其他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企业,但不得捐赠给政府机构。
2.贵会接收的捐赠是否有金额限制?
答:现有法律及相关规定未对接受捐赠的金额进行限制,因此贵会接收的捐赠没有金额限制。
3.贵会向企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捐赠应该回什么票据?
答:首先,在未发生自然灾害的情况下,贵会不能向政府机构捐赠。其次,贵会向公益性非盈利的事业单位、企业单位捐赠器材后应当取得受赠方开具的票据,但无需向受赠方开具票据。
4.企业单位接收捐赠如果开具发票,那发票可以作为我会受捐资产的核销项吗?
答:如企业接收贵会捐赠并向贵会开具发票,则该发票可以作为贵会受捐资产的核销依据。
5.其中操作是否有法律风险,需要在哪些方面注意呢?
答:贵会咨询内容中的相关操作存在法律风险,因此贵会需在操作时注意以下方面:
贵会在接受捐赠时——首先,贵会应核实接受A公司捐赠器材的行为是否符合贵会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其次,贵会应核实A公司捐赠的财产是否是A公司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避免贵会接受违法犯罪、无权处分的捐赠财产。再次,贵会应与捐赠人就捐赠事项进行协商并签订捐赠协议。最后,贵会接受捐赠后,应及时按照受赠仪器的实际评估价值入账,并将接受、使用捐赠物资的情况向业务主管部门报告,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贵会在捐赠财产时——首先,贵会应核实受赠人的身份,是否属于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其次,贵会应与受赠人就捐赠事项进行协商并签订捐赠协议。再次,如受赠人为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性非盈利的事业单位,则贵会应在捐赠后,要求受赠人开具捐赠票据;如受赠人为企业,因企业无法开具捐赠票据且现行政策就转赠被赠与货物是否视为销售货物未进行规定,故建议贵会以与慈善组织签订定向捐赠协议,约定受益人为企业的方式捐赠仪器,并在捐赠后要求慈善组织开具捐赠票据。最后,贵会捐出仪器后,应及时按照受赠仪器的实际评估价值及收到的票据进行账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