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科技社团是日本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力量。近年,随着政府对民间社团法人身份的法制改革,日本科技社团的法人身份和组织管理进一步规范。近年来,日本科技社团作为学术振兴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研究成果的交流、研究方案的制定及推进、各专业领域知识的教育启蒙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一、起源与发展历程
(一)日本科技社团的起源
为了自立图存,19世纪60年代,日本开展了著名的明治维新运动。经历了明治初期对外来科技的吸收消化,日本的现代科学开启了稳步发展的新局面,日本科技社团的筹备与研究发表体制也逐步确定。东京数学会社(1877)、东京化学会(1878)、日本工学会(1879)、日本地震学会(1880)、东京植物学会(1881)、东京气象学会(1882)、农学会(1884)、东京医学会(1887)等科技社团相继建立,为日本科研人员提供了展示科研成果的广阔舞台。
20世纪初期,随着大量国立研究所的成立,日本政府加大了对科学技术研究人员的补助力度。1918年,日本文部省明确了科学研究奖励金制度。哲明会(1913)、东照宫三百年祭纪念会(1915)、原田积善会(1920)、齐藤报恩会(1923)等民间组织成为科研奖金的重要来源。这一时期日本学术的国际间交流也日益频繁和正式化,1920年学术研究会议(日本学术会议前身)的创立,成为这一时期日本学术国际化的里程碑事件。
(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科技社团的复兴与发展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进入长期的科学封闭状态。1945年战败后,日本物资极度贫乏,科学研究陷入了举步维艰的困境,各级研究机构也遭遇瓶颈期。1947年,日本施行新宪法(又被称为“和平宪法”),开始奉行“重经济、轻军备”路线,特别是在科技研发方面投入了巨大力量。
在这种局面下,日本政府开始了学术体制改革。1957年的国际地球观测年等活动为日本科学界重新打开了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大门,以日本学术会议为代表的研究人员以此为契机向政府提出了针对学术改革的建议。在此背景下,文部省作为推进基础科学发展的责任机构,于1967年设立学术审议会,完善了学术振兴基本政策的立案审议体制。日本学术振兴会也于1967年成立,各种学术团体也随之重新活跃起来。
2008年日本新公益法人制度颁布之后,日本政府降低了法人注册的门槛,一些过去很难获得法人资格的、规模较小的科技社团,也可以通过简化的申报程序,获得应有的法律地位,从而在获得社会信誉、享受优惠的税收政策、获得政府资金资助等多方面得到方便。
(三)日本科技社团的发展历程
根据日本政治、经济发展情况,日本历史可以简要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867-1930年,日本明治维新运动开始,迈向了现代化的进程;1931-1945年,日本军国主义开始登上历史舞台,直到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日本战败;1946-1955年,战后经济恢复期;1956-1973年,经济高速增长阶段;1974-1990年,经济低速增长阶段;1991年至今,经济长期停滞阶段。本书以日本学术会议所属的科技社团为对象,对日本各经济发展阶段科技社团成立的数量与该阶段年均社团成立数进行了统计,如图1所示。
图1 日本科技社团成立时间按照经济发展阶段分布图
二、发展概况
(一)日本科技社团的规模
1948年,日本颁布了《日本学术会议法》,成立了“内阁特别机关”——日本学术会议。本书在统计和分析日本科技社团相关数据时,以接受日本学术会议管理和指导的各种理工农医类“学会、协会”为统计对象。目前,日本学术会议下属的社团共2025个,符合科技社团定义的学术性社团有1265个,大部分为国家级学会。
(二)会员规模、联合程度及学科分布
日本科技社团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日本科技社团共计约有个人会员330.6万人,平均每个社团有个人会员2684人,大多数社团的个人会员数量在1500人以内;日本科技社团共计有团体会员80677个,平均每个社团有团体会员87个,大多数社团的团体会员数量在100个以内。
日本科技社团可以分为单独性社团和联合性社团。单独性社团有1142家,占比为99%;联合性社团仅有13家,占比为1%。只有309家科技社团加入了国内的社团联合组织,占比为24%,与日本科技社团中单独性社团较多的情况大致一致。
日本学术会议所属科技社团的学科领域分类如表1所示。
表1 日本科技社团分学科领域数量分布(个)
三、内部治理概况
(一)内部组织架构
1.日本不同法律形式社团在内部组织架构方面的差异
日本科技社团存在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的组织性质差异,不同组织在内部组织架构上也有一定的差别。
(1)社员总会与评议员会的区别
社团法人由社员总会负责社团的主要事务,理事、监事、会计监察人的任免也由社员总会审议决定;财团法人需要设立由评议员组成的评议员会,通过评议员会决议产生理事、监事及会计监察人;非法人社团的总会由全体会员组成,会长和理事均由会员选举产生
(2)主要管理职务设置的区别
社团法人除社员总会外,至少设置一名业务执行部门理事;财团法人要设置评议员、评议员会、理事、理事会及监事等机构或职位;非法人社团的职位设置相对灵活,一般设置总会会长或代表理事(干事)一名,理事(干事)若干名,监事及顾问等职。
2.日本公益法人的内部组织架构
日本科技社团大多为公益法人,《公益法人设立许可及监督基准》对其理事、监事等机构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例如公益法人性质的科技社团必须设置监事;公益财团法人性质的科技社团原则上应设置评议员,组成评议员会,负责理事和监事的选举,同时也作为公益财团法人的咨询机构。
(二)收支情况
日本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来源主要由事业性收入、会费、补助金等构成。据日本内阁府调查,非营利法人收入来源中,来自服务收费等事业性收入占比高达70%;来自政府的补助金收入占比为14%;会费收入占比为7%。与欧美等国家相比,日本非营利组织获得的社会捐赠偏少,80%的非营利法人每年所获得的社会捐赠低于50万日元。
四、主要业务活动
(一)促进科技交流
日本科技社团促进科技交流的主要做法是:①组织同行专家对科技工作者的科研成果进行评审,以确定其是否具有推广或者转化的价值;②定期召开学术会议,为不同机构甚至不同国家的科技工作者搭建学术交流平台;③出版学术期刊或会议论文集;④定期开展评奖活动,将同行专家判定为有价值的成果向国内外宣传和推广。
(二)推进科学普及
由于科普受众的认知水平不同,通过学术性期刊、学术会议、论坛以及网络等渠道宣传最新科技成果,其受众面狭窄,普及效果也会大打折扣。因此,日本的一些科技团体往往联合民间机构或地方团体,开展市民公开讲座、面向青少年的科技活动周、送科普进课堂、进社区等活动,用简易的语言、直观的形式对一些高端科技成果进行解读。
(三)推动科技创新
日本政府非常重视发挥科技社团在推动产业技术创新发展中的作用,例如产业技术中心、产业振兴机构等都是具有产学官合作性质的科技社团。除了定期举办技术交流会、论坛、展览等实现跨领域的高水平学术交流之外,这些社团还以项目的形式为技术研发机构与企业之间在合作研发、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知识产权管理方面提供对接服务。
(四)与政府的合作
随着日本行政改革的推进、老龄化及少子化现象日渐严峻以及各级政府财政压力的加大,日本逐渐构建起符合本国国情、高度分化和精细化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主要分为四种:①民间委托制度。这是日本政府购买科技服务最常用的方式,由于委托业务的资金数额较大,因此往往成为科技社团最大的收入来源。②私人主动融资制度。日本政府主要通过“项目融资”,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场馆的建设和管理,而政府把本应支付给社会资本的购买费用折合成科技场馆设施的使用权。③指定管理者制度。由于科技社团在业务活动方面具有专业性和排他性,因此政府可以根据公共科技服务的委托内容指定最合适的承接主体。④市场检验制度。在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时,政府部门和科技社团基于平等立场展开竞争投标,在价格和质量方面均最具优势者负责该公共服务的供给。
(五)国际化
日本科技社团加速国际化进程的具体措施主要有:①实施国际技术支援。对一些技术相对落后地区或日本科技占据优势的地区实施技术输出,设立对口援助基金,开展共同研发活动,推进日本技术、标准、规格的国际标准化进程。②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开展合作,在各领域不断完善国际研究的合作机制,积极参与国际性的大型科研项目,强化日本在尖端科技领域的研发能力。③充实国际合作机构。一方面积极拓展海外分支机构,加强与当地研究人员、科研机构的沟通和交流;另一方面积极参与国际组织和机构,向这些机构派驻代表,以扩大日本科技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