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协、团委,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23〕54号)精神,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团省委决定联合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四川省候选人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额
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超过100名;由当届获奖者中产生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获奖者不超过10名。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2.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评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遵守科学道德典范的优秀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历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重复授奖。历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含团队奖负责人),不作为中国青年科技奖被提名人选。
三、提名渠道和名额
分配四川省通过单位提名渠道可提名候选人15名,将通过初评择优向中国科协提名。
1.各市(州)科协开展提名工作,在征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委意见后,成都市可提名本地区候选人不超过5名,绵阳市、宜宾市、泸州市、南充市、达州市可分别提名本地区候选人不超过3名,其余各市(州)可分别提名本地区候选人不超过2名;
2.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国资委、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科技厅、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可分别提名候选人不超过3名;
3.部属高校科协可分别提名候选人不超过2名、中央在川企业(单位)科协可分别提名候选人不超过1名;
4.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可分别提名本学科领域候选人不超过1名;
5.省科协直联单位可分别提名候选人不超过1名;
6.各单位可以少推荐或不推荐。
四、提名工作要求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扩大人才发现和举荐视野,注重从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中提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突出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导向,优先提名承担“卡脖子”国家重大攻关任务、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任务,并做出重要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
2.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不要求提供论文影响因子等内容。代表性成果、重大项目、重要组织任职等是评价的重要参考,应与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中的有关内容对应。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3.提名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名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提名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提名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4.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人选提名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西部地区艰苦行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5.候选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需按照《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相关工作应由提名单位统一组织,专家提名的应由候选人所在单位组织,不得由候选人个人办理。
6.候选人提名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对提名材料(含附件)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7.候选人获奖后,提名渠道和所在单位应为获奖者搭建培养和用好人才的平台。获奖者应积极参加中国科协组织的国情考察、座谈交流、科技服务等活动。
8.候选人只能选择一个渠道进行提名。
五、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1.在线填报。请候选人本人注册(注册时无需关联推荐码) “中国科协智慧科技人才评审系统”(http://kecaihui.cast.org.cn/login),在线填写、上传附件材料,进行STID认证,在线填报、上传附件材料(PDF格式的电子文件),凭推荐码“740F3F”提交至四川省科协。
STID(Science & Technology ID)作为科技人才身份标识,以科技人才唯一编码实现人才唯一识别。通过STID可为科技人才提供期刊论文、奖励评价、学术交流等科研活动场景服务。
《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附件2)仅供参考,具体填写信息以系统为准。请对应上传代表性成果、重大项目、重要组织任职、重要奖项等附件材料,以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无固定模板,加盖公章)、征求意见表。
若候选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须上传加盖公章的《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附件3)。若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须上传加盖公章的《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附件4)。
2.候选人材料报送时间和方式。请于2024年4月5日前在线填报候选人电子材料,其中包括《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和有关附件等材料。上传成功后,材料不能更改。
附件材料应提交代表性成果,主要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5)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6)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3.候选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须在提名表中“工作单位意见”栏中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对提名材料(含附件)审核、盖章(签字)后,提交至提名渠道。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候选人电子材料填报成功后,使用“中国科协智慧科技人才评审系统”,下载打印《提名表》,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
书面材料包括:
1.提名情况报告1份。内容包括候选人产生方式、专家评审情况以及确定提名的人选等,并对候选人在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和学风道德等方面作出评价。提名情况报告须加盖提名单位公章,其中:省直机关和相关单位提名的,加盖有关厅局(单位)公章;市(州)提名的,应征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意见,加盖市(州)科协公章;学术团体提名的,加盖学术团体公章。
2.《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四川省候选人一览表》(见附件1)1份。
以上材料电子版刻制光盘报送。
3.《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见附件2)原件一式8份。(“提名单位意见”栏由省科协盖章,其他单位不需要盖章。)
4.附件材料1本(装订成册)。
5.《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见附件3)一式3份,候选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须提供此表。
6.《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见附件4)一式3份,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须提供此表。
(三)书面材料报送时间和方式
书面材料由提名渠道于2024年4月5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报送或邮寄至省科协组织人事部,逾期无效。因报送材料方式不符合要求造成逾期的,责任由提名渠道承担。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正彬
联系电话:(028)85247011
电子信箱:879623088@qq.com
邮寄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1号918室
邮政编码:610041
附件: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附件.doc
1. 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四川省候选人一览表
2. 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样表)
3. 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
4. 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共青团四川省委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