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方:
甲方:四川省绿色发展促进会
乙方:四川发展环境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川省绿色发展促进会(以下简称“甲方”)与 四川发展环境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楼宇、碳减排资源开发、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绿色金融创新以及节能减碳领域的课题研究、咨询服务、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战略合作等事宜,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展开长期、全面合作。
- 合作宗旨
- 本协议旨在建立甲、乙双方战略合作关系,利用制度优势、资源优势、人才优势和技术优势,在楼宇、碳减排资源开发、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绿色金融创新以及节能减碳等领域广泛开展合作。
-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具体事宜由双方在后续合作中签署相应协议以进一步明确。
- 除非有特别说明,双方有权在有关宣传推广中将对方列为“战略合作伙伴”或类似名义。
- 合作范围与内容
甲乙双方将利用各自的资源和技术优势,共同开拓楼宇、碳减排资源开发、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绿色金融创新以及节能减碳领域等方面的合作,甲方促成乙方和需求方签订项目合同,乙方按与需求方签订的项目合同总额向甲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项目明确后,双方签订项目合同,咨询服务费用另行协议约定。
- 合作期限
(一)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为一年。
(二)本协议期限届满之前三十日,双方可协商以书面形式延长本协议或订立新协议。若双方未协商一致,则本协议到期自行终止,且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 双方责任和义务
- 甲方责任义务
1.协调政府和企业等相关单位,整合专家学者、专业企业及社会资源,开展合作。
2.负责协助乙方开拓项目和推广技术产品,并对乙方技术产品、项目成果进行宣传推广。
3.负责协助乙方进行项目协调,流程跟进,时间把控等,高效推动乙方完成项目目标。
- 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负责项目市场开拓,设备运行投资,合同协议签订,建设运维。
2.乙方负责履行与需求方签订的项目合同,确保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保障效果。
3.乙方负责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承担项目合同约定的法律责任,按与甲方签订的合同的约定保障与甲方的利益(咨询服务费)。
- 其他事项
(一)本战略协议是双方进行长期合作的依据,执行过程当中,可根据市场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调整和增加合作的内容。
(二)甲乙双方之间的信任与相互合作,是本战略协议得以履行的基础。
(三)甲乙任何一方如因自身原因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妥善解决。
(四)本协议经双方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页无正文,为签字页)
四川省绿色发展促进会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四川发展环境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