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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协学会服务中心为更好地服务省科协所属科技社团和主管科技期刊,特开通“学服律师在线”线上线下免费咨询服务,欢迎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咨询。主要服务内容:劳动人事、合同文书、知识产权及日常运营管理中涉及的其他法律事务咨询等。 本服务由四川范泽律师事务所提供,解答回复仅代表律师观点,不作为其他事项佐证材料。
有学会咨询,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复: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可要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3.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4.如劳动合同被认认定无效,劳动者实际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向该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有学会咨询,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有学会咨询,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
有学会咨询,在什么情况下需要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学会咨询,如何理解工伤里的“上下班途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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