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复: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可要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3.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4.如劳动合同被认认定无效,劳动者实际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向该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