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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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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4日 18:28

有学会咨询,社会团体收费种类有哪些?社会团体应如何进行收费?

律师 于 2023年7月14日 19:28 回复:

1.社会团体收费种类有哪些?

根据《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7]167号),社会团体的收费主要包括:社会团体会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捐赠收入等。

2.社会团体应如何进行收费?

根据《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7]167号),社会团体收费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章程的规定执行,社会团体不同费用的收费方式及标准如下:

(1)会费:社会团体会费标准的制定或修改须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讨论,且相关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非通讯表决的表决方式通过方能生效。会费收取应该使用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

(2)行政事业性收费:社会团体收费时应到指定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社会团体设立收费项目应按照财务隶属关系报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应按照财务隶属关系报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批准,收费收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部门预算统筹安排。行政事业性收费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3)经营服务性收费:社会团体应当将相关收费标准向社会公示。就经营服务性收费,社会团体不得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不得转包或委托与社会团体负责人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企业、事业单位实施收费。

(4)捐赠收入:社会团体必须与捐赠人订立捐赠合同,并向捐赠人出具合法有效的公益性单位接受捐赠统一收据。捐赠所得必须用于合同约定的用途,并向捐赠人公开捐赠资金使用情况。

律师建议:社会团体内部应加强对各项收费的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针对不同种类收费制定相关标准、执行相关流程、收取各项费用,并可建立社会团体内部日常检查、定期抽查制度,避免社会团体因违规收费而被采取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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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7日 19:05

有学会咨询,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可以在社会团体兼任领导职务吗?

律师 于 2023年7月7日 19:06 回复:

1.社会团体的领导职务有哪些?

根据《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中办发[1998]17号),社会团体领导职务是指社会团体的会长(理事长、主席)、副会长(副理事长、副主席)、秘书长、分会会长(主任委员)、副会长(副主任委员),不包括名誉职务、常务理事、理事。

2.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可以在社会团体兼任领导职务吗?

党政机关领导干部非特殊情况不可以在社会团体兼任领导职务。根据《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中办发[1998]17号),县及县以上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所属部门的在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得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

3.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确因特殊情况需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应履行什么程序?

根据《关于规范现职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等有关问题的问答》(中组部《组工通讯》2016年第15期),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确因特殊情况需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并按社团章程履行规定程序,再到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手续。

特别注意:党政领导干部除因工作需要外兼职不得超过1个。任期届满拟连任的,必须重新履行有关审批手续,兼职不得超过两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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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30日 10:17

有学会咨询,出现哪些情况社会团体会被登记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社会团体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会被采取哪些惩戒措施?

律师 于 2023年6月30日 10:18 回复:

(一)出现哪些情况社会团体会被登记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将该社会组织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1.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满2年的;

2.弄虚作假办理变更登记,被撤销变更登记的;

3.受到限期停止活动行政处罚的;

4.受到5万元以上罚款处罚的;

5.三年内两次以上受到警告或者不满5万元罚款处罚的;

6.被司法机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被登记管理机关作出吊销登记证书、撤销成(设)立登记决定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列入的其他情形。

(二)社会团体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会被采取哪些惩戒措施?

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社会组织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登记管理机关可以或者建议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下列惩戒措施:

1.列入重点监督对象;

2.不给予资金资助;

3.不向该社会组织购买服务;

4.不授予相关荣誉称号;

5.作为取消或者降低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的重要参考;

6.实施已签署联合惩戒备忘录中各项惩戒措施。

综上所述,律师建议社会团体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避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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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6日 10:50

有学会咨询,出现哪些情况社会团体会被登记管理机关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社会团体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后可采取哪些措施将其移出活动异常名录?

律师 于 2023年6月27日 09:52 回复:

(一)出现哪些情况社会团体会被登记管理机关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将该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1.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

2.未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党组织的;

3.登记管理机关在抽查和其他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发放整改文书要求限期整改,社会组织未按期完成整改的;

4.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存在《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5.受到警告或者不满5万元罚款处罚的;

6.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与社会组织取得联系的(评判方式为登记管理机关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通过邮寄专用信函向社会组织登记的住所两次邮寄无人签收的,视作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与社会组织取得联系。两次邮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15日,不得超过30日);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列入的其他情形。

(二)社会团体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后可采取哪些措施将其移出活动异常名录?

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社会组织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以后,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以下不同措施将其移出活动异常名录:

1.如社会组织对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辩意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是通过公告方式告知的,社会组织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提交陈述申辩意见,否则视为无异议。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陈述申辩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作出是否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2.如社会组织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后,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关义务或者完成整改要求的,社会组织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移出活动异常名录,登记机关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该社会组织移出活动异常名录。

3.如社会组织不存在应当整改或者履行相关义务情形的,则自社会组织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之日起满6个月后,由登记管理机关将该社会组织移出活动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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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6日 16:31

有学会咨询,出现哪些情况社会团体会被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记?

律师 于 2023年6月16日 18:32 回复: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撤销登记并收缴《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和印章:

(一)社会团体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

(二)社会团体自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

(三)社会团体涂改、出租、出借《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社会团体印章,情节严重的;

(四)社会团体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情节严重的;

(五)社会团体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情节严重的;

(六)社会团体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情节严重的;

(七)社会团体违反规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或者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社会团体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

(九)社会团体侵占、私分、挪用社会团体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情节严重的;

(十)社会团体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情节严重的;

(十一)社会团体的活动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有关国家机关认为应当撤销登记的。

因此,建议各社会团体依法依规运营,避免因出现上述情况被撤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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