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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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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8日 15:11

有学会咨询,社会团体已经享受免税优惠政策的,在什么情况下会被取消享受资格?如果免税条件发生了变化,社会团体应如何处理?

律师 于 2023年7月28日 15:11 回复:

1.社会团体已经享受免税优惠政策的,在什么情况下会被取消享受资格?

根据《关于非盈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已认定的享受免税优惠政策的社会团体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应自该情形发生年度起取消其资格:

(1)登记管理机关在后续管理中发现社会团体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

(2)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3)纳税信用等级为税务部门评定的C级或D级;

(4)通过关联交易或非关联交易和服务活动,变相转移、隐匿、分配该组织财产的;

(5)被登记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6)从事非法政治活动的。

因上述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情形被取消免税优惠政策的社会团体,自其被取消资格的次年起一年内财政、税务部门不再受理该组织的认定申请;因上述第(6)项规定的情形被取消免税优惠政策的社会团体,财政、税务部门不再受理该组织的认定申请。

2.社会团体已经享受免税优惠政策的,如果免税条件发生了变化,社会团体应如何处理?

根据《关于非盈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律师提醒:社会团体应及时关注免税政策变化动向,避免因未及时了解政策变化而导致社会团体未依法纳税,并由此被处罚或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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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1日 11:01

有学会咨询,社会团体申请享受免税优惠资格需报送什么材料?社会团体申请一次免税优惠资格所享受的有效期是多久?

律师 于 2023年7月21日 11:01 回复:

1.社会团体申请享受免税优惠资格需报送什么材料?

根据《关于非盈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社会团体申请享受免税优惠资格,需报送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

(2)社会团体的组织章程;

(3)社会团体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4)上一年度的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公益活动和非营利活动的明细情况;

(5)上一年度的工资薪金情况专项报告,包括薪酬制度、工作人员整体平均工资薪金水平、工资福利占总支出比例、重要人员工资薪金信息(至少包括工资薪金水平排名前10的人员);

(6)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7)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社会团体上一年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事业发展情况或非营利活动的材料;

(8)财政、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律师提醒:社会团体申请享受免税优惠资格时,需向登记机关所在地的税务主管机关提出申请、报送资料。

2.社会团体申请一次免税优惠资格所享受的有效期是多久?

根据《关于非盈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社会团体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为5年。社会团体应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按照初次申请免税优惠资格的规定提出复审申请。

律师提醒:社会团体应及时提出免税优惠资格的复审申请,避免资格到期后自动失效,让社会团体缴纳不必要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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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4日 18:28

有学会咨询,社会团体收费种类有哪些?社会团体应如何进行收费?

律师 于 2023年7月14日 19:28 回复:

1.社会团体收费种类有哪些?

根据《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7]167号),社会团体的收费主要包括:社会团体会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捐赠收入等。

2.社会团体应如何进行收费?

根据《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7]167号),社会团体收费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章程的规定执行,社会团体不同费用的收费方式及标准如下:

(1)会费:社会团体会费标准的制定或修改须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讨论,且相关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非通讯表决的表决方式通过方能生效。会费收取应该使用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

(2)行政事业性收费:社会团体收费时应到指定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社会团体设立收费项目应按照财务隶属关系报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应按照财务隶属关系报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批准,收费收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部门预算统筹安排。行政事业性收费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3)经营服务性收费:社会团体应当将相关收费标准向社会公示。就经营服务性收费,社会团体不得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不得转包或委托与社会团体负责人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企业、事业单位实施收费。

(4)捐赠收入:社会团体必须与捐赠人订立捐赠合同,并向捐赠人出具合法有效的公益性单位接受捐赠统一收据。捐赠所得必须用于合同约定的用途,并向捐赠人公开捐赠资金使用情况。

律师建议:社会团体内部应加强对各项收费的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针对不同种类收费制定相关标准、执行相关流程、收取各项费用,并可建立社会团体内部日常检查、定期抽查制度,避免社会团体因违规收费而被采取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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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7日 19:05

有学会咨询,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可以在社会团体兼任领导职务吗?

律师 于 2023年7月7日 19:06 回复:

1.社会团体的领导职务有哪些?

根据《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中办发[1998]17号),社会团体领导职务是指社会团体的会长(理事长、主席)、副会长(副理事长、副主席)、秘书长、分会会长(主任委员)、副会长(副主任委员),不包括名誉职务、常务理事、理事。

2.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可以在社会团体兼任领导职务吗?

党政机关领导干部非特殊情况不可以在社会团体兼任领导职务。根据《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中办发[1998]17号),县及县以上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所属部门的在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得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

3.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确因特殊情况需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应履行什么程序?

根据《关于规范现职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等有关问题的问答》(中组部《组工通讯》2016年第15期),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确因特殊情况需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并按社团章程履行规定程序,再到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手续。

特别注意:党政领导干部除因工作需要外兼职不得超过1个。任期届满拟连任的,必须重新履行有关审批手续,兼职不得超过两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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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30日 10:17

有学会咨询,出现哪些情况社会团体会被登记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社会团体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会被采取哪些惩戒措施?

律师 于 2023年6月30日 10:18 回复:

(一)出现哪些情况社会团体会被登记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将该社会组织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1.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满2年的;

2.弄虚作假办理变更登记,被撤销变更登记的;

3.受到限期停止活动行政处罚的;

4.受到5万元以上罚款处罚的;

5.三年内两次以上受到警告或者不满5万元罚款处罚的;

6.被司法机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被登记管理机关作出吊销登记证书、撤销成(设)立登记决定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列入的其他情形。

(二)社会团体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会被采取哪些惩戒措施?

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社会组织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登记管理机关可以或者建议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下列惩戒措施:

1.列入重点监督对象;

2.不给予资金资助;

3.不向该社会组织购买服务;

4.不授予相关荣誉称号;

5.作为取消或者降低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的重要参考;

6.实施已签署联合惩戒备忘录中各项惩戒措施。

综上所述,律师建议社会团体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避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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